泰安市规划局行政权力事项“贴心代办,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2018-08-06
撰写人:泰安市规划局 2190人浏览
泰安市规划局行政权力事项“贴心代办,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序 号 |
办理项名称 | 对应的行政权力事项子项 |
对应的行政 权力事项 |
服务 对象 |
环节 和流程 |
申请材料 及数量 |
办理成本 | 是否需要中介服务 | 承诺完成时限 | 是否为全程网办事项 | 是否为零跑腿事项 | 是否为“全市通办”或“全县(市、区)”通办事项 | 是否为受委托办理事项 | 是否为“贴心代办”事项 | 备注 |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编码 | ||||||||||||||
1 |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审批(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需市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 |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3709000102201 | 3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3.公示无异议后发放通知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
1、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审批申请表(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2、发改、国土、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支持性文件(原件1份,纸质;复印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3、现状地形图(1:500或1:1000),标明拟用地边界(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4、所辖市、县的项目需提报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5、存量土地的需提供由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的土地使用证及附件、附图(原件1份,纸质;复印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6、市政管线类项目还应提供:(1)标有拟建管线的管线现状图(比例尺为1:500或1:1000),标清拟建管线具体位置、拐点坐标及与周边现状地下管线、建(构)筑物的距离;(2)沿路敷设的,需提供在道路下的横断面图;(3)沿线乡镇及有关土地使用权人的同意意见。(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
0 | 否 | 6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四级会审、公示、听证时间)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2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需市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 |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3709000102201 | 3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3.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证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申请表(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2、现状地形图(1:500或1:1000),标明拟用地边界范围、规模及坐标(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3、市政管线类项目还需提供标有拟建管线的管线现状图(比例尺为1:500或1:1000),标清拟建管线具体位置、拐点坐标及与周边现状地下管线、建(构)筑物的距离。(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
0 | 否 | 6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四级会审、公示、听证时间)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3 |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审批(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需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 |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3709000102201 | 3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3.出具同意上报意见: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
1、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审批申请表(原件1份,纸质;复印件4份,纸质;电子版1份); 2、发改、国土、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支持性文件(原件1份,纸质;复印件4份,纸质;电子版1份); 3、现状地形图(1:500或1:1000),标明拟用地边界范围、规模及坐标(原件5份,纸质;电子版1份); 4、所辖市、县的项目需提报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原件1份,纸质;复印件4份,纸质;电子版1份); 5、存量土地的需提供由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的土地使用证及附件、附图(原件1份,纸质;复印件4份,纸质;电子版1份); 6、市政管线类项目还应提供:(1)标有拟建管线的管线现状图(比例尺为1:500或1:1000),标清拟建管线具体位置、拐点坐标及与周边现状地下管线、建(构)筑物的距离;(2)沿路敷设的,需提供在道路下的横断面图;(3)沿线乡镇及有关土地使用权人的同意意见(其中,新泰、肥城、东平、宁阳的项目,可不提供)。(原件1份,纸质;复印件4份,纸质;电子版1份)。 |
0 | 否 | 6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四级会审、公示、听证时间)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4 | 建设项目选址论证(超出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或其他应当编制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需市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 |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3709000102201 | 3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3.组织专家论证。 |
1、建设项目选址论证申请表(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2、发改、国土、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支持性文件(原件1份,纸质;复印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3、现状地形图(1:500或1:1000),标明拟用地边界(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4、所辖市、县的项目需提报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5、存量土地的需提供由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的土地使用证及附件、附图(原件1份,纸质;复印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6、市政管线类项目还应提供:(1)标有拟建管线的管线现状图(比例尺为1:500或1:1000),标清拟建管线具体位置、拐点坐标及与周边现状地下管线、建(构)筑物的距离;(2)沿路敷设的,需提供在道路下的横断面图;(3)沿线乡镇及有关土地使用权人的同意意见(其中,新泰、肥城、东平、宁阳的项目,可不提供)。(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7、由相应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
0 | 否 | 6个工作日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5 |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审批(超出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或其他应当编制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需市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 |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3709000102201 | 3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3.公示无异议后发放通知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
1、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审批申请表(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2、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3、专家论证意见(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
0 | 否 | 6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四级会审、公示、听证时间)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6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超出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或其他应当编制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需市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 |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3709000102201 | 3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3.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证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申请表(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2、现状地形图(1:500或1:1000),标明拟用地边界范围、规模及坐标(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3、市政管线类项目还需提供标有拟建管线的管线现状图(比例尺为1:500或1:1000),标清拟建管线具体位置、拐点坐标及与周边现状地下管线、建(构)筑物的距离。(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
0 | 否 | 6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四级会审、公示、听证时间)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7 |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审批(超出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或其他应当编制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需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 |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3709000102201 | 3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3.出具同意上报意见: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
0 | 否 | 6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四级会审、公示、听证时间)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8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变更) |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3709000102201 | 3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3.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证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变更申请表(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2、原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3、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
0 | 否 | 6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四级会审、公示、听证时间)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9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延期) |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3709000102201 | 3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3.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证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延期申请表(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2、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
0 | 否 | 6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四级会审、公示、听证时间)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10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补证) |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3709000102201 | 3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3.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证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
0 | 6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四级会审、公示、听证时间)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11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核发)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3709000102202 | 3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3.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证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
0 | 否 | 7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四级会审、公示、听证时间)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12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补证)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3709000102202 | 3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3.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证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
0 | 否 | 7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四级会审、公示、听证时间)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13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名称变更)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3709000102202 | 3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3.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证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
0 | 否 | 7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四级会审、公示、听证时间)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14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优化)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3709000102202 | 3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3.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证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
0 | 否 | 7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四级会审、公示、听证时间)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15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变更(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3709000102203 | 3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3.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证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申请书,按照情况包括利害关系人意见、有关支持性文件、相关主管部门意见、相关研究意见等(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2.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电子版1份;复印件1份(验原件),纸质); 3.规划局审批的规划总平面及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含日照分析报告、分层分项面积核算表等。(划拨供地项目,在用地证阶段已提供审批方案的不再提供。)(原件2份,纸质;电子版1份)(公示无异议)。 |
0 | 否 | 7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四级会审、公示、听证时间)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16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类)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变更(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3709000102203 | 3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3.公示后发放证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申请书(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证明文件;对不需要征地的管线工程项目,需土地使用权人及土地管理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建设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3.市规划局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需公示的,提供公示近景照片(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4.施工图(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5.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评价文件(原件1份,纸质; 电子版1份); 6.发改部门批文(电子版1份) 7.易燃易爆及危化品项目需提供安全性评价批文(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8.管线工程,需提供建设单位与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签订的管线建设工程跟踪测量合同。 |
0 | 否 | 7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四级会审、公示、听证时间)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17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民房)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变更(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3709000102203 | 3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3.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证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
1.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电子版1份;复印件1份(验原件),纸质);2.申请建设的说明(函),按照情况包括利害关系人意见、有关支持性文件、相关主管部门意见、相关研究意见等,建设单位签字盖章(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3.勘查测绘现状图(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4.规划局审批的规划总平面及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含日照分析报告、分层分项面积核算表等。(划拨供地项目,在用地证阶段已提供审批方案的不再提供。)(原件2份,纸质;电子版1份)(公示无异议);5.建设单位保证书;(临时工程到期或规划需要应无条件拆除,并恢复原貌)(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6.区位图(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7.原现状照片 (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 0 | 否 | 7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四级会审、公示、听证时间)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18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遗失补证)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变更(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3709000102203 | 3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3.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证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
1.申请人提报原始档案(包含原许可证、审批表、土地、发改、环评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及电子版各1份(验原件),纸质);2.刊登遗失声明(遗失声明报纸1份);3.登报刊登说明遗失声明1周后,申请人申请补办并提供以下材料:①补办申请,说明补办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②申请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纸质;核对原件;电子版1份):③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纸质;核对原件;电子版1份);4.以原证号,原日期补办新证,在新证备注栏里加以说明。 | 0 | 否 | 7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四级会审、公示、听证时间)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19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变更(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3709000102203 | 3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3.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证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
1.变更申请书,按照情况包括利害关系人意见、有关支持性文件、相关主管部门意见、相关研究意见等(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2.划拨决定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复印件1份,纸质);3.规划局审批的规划总平面及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含日照分析报告、分层分项面积核算表等。(划拨供地项目,在用地证阶段已提供审批方案的不再提供。)(原件2份,纸质;电子版1份)(公示无异议);4.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评价文件(电子版1份;复印件1份(验原件),纸质);5.发改委批文(电子版1份;复印件1份(验原件),纸质)。 | 0 | 否 | 7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四级会审、公示、听证时间)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20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期)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变更(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3709000102203 | 3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3.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证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申请书,按照情况包括利害关系人意见、有关支持性文件、相关主管部门意见、相关研究意见等(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2.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电子版1份;复印件1份(验原件),纸质);3.规划局审批的规划总平面及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含日照分析报告、分层分项面积核算表等。(划拨供地项目,在用地证阶段已提供审批方案的不再提供。)(原件2份,纸质;电子版1份)(公示无异议) | 0 | 否 | 7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四级会审、公示、听证时间)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21 | 完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变更(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3709000102203 | 3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3.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证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
1.完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申请书,按照情况包括利害关系人意见、有关支持性文件、相关主管部门意见、相关研究意见等(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2.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电子版1份;复印件1份(验原件),纸质); 3.规划局审批的规划总平面及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含日照分析报告、分层分项面积核算表等。(划拨供地项目,在用地证阶段已提供审批方案的不再提供。)(原件2份,纸质;电子版1份)(公示无异议); 4、实测数据电子文件及测量成果报告(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5、完善后的规划及建筑单体图纸资料(原件2份,纸质;电子版1份); 6、违法建设处理完毕材料(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7、规划局同意完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研究意见(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
0 | 否 | 7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四级会审、公示、听证时间)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22 |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变更(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3709000102203 | 3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3.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证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
1.申请建设的说明(函),按照情况包括利害关系人意见、有关支持性文件、相关主管部门意见、相关研究意见等建设单位签字盖章(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2.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电子版1份;复印件1份(验原件),纸质); 3.勘查测绘现状图(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4.规划局审批的规划总平面及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含日照分析报告、分层分项面积核算表等。(划拨供地项目,在用地证阶段已提供审批方案的不再提供。)(原件2份,纸质;电子版1份)(公示无异议)5.建设单位保证书(临时工程到期或规划需要应无条件拆除,并恢复原貌)(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6.区位图(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
0 | 否 | 7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四级会审、公示、听证时间)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23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乡镇企业、新型农村社区、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3709000102204 | 2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建设单位或个人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3.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证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
1.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申请书(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3.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用地的书面意见;占用农用地的,提供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复印件1份,纸质); 4.规划局审批的规划设计方案、工程设计方案(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公示无异议); 5.现场公示反馈意见(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6.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对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意见(原件); 7.建设项目用地范围按全市统一坐标、高程系统绘制的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现状地形图,原则上按1:500或1:1000绘制(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8.已批准的所在村庄规划文本、规划总平面图(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9.涉及文物、环保、水利、林业等内容的,需提供所涉及的文物、环保、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意见(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
0 | 否 | 7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四级会审、公示、听证时间)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24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或者村内新增宅基地进行住宅建设项目)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3709000102204 | 2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建设单位或个人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3.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证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
1.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申请书(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2.宅基地证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用地的书面意见;占用农用地的,提供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复印件1份,纸质); 3.村民委员会书面意见(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4.规划局审批的房屋用地四至图及房屋设计方案或简要设计说明(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公示无异议); 5.已批准的所在村庄规划文本、规划总平面图(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
0 | 否 | 7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四级会审、公示、听证时间)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25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遗失补证)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3709000102204 | 2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建设单位或个人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3.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证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
1.补办申请,说明补办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纸质); 2.申请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纸质)(核对原件); 3.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1份,纸质)(核对原件); 4.申请人到档案馆调阅、复印原始档案(包含原许可证、审批表、土地、发改、环评、人防等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纸质); 5.申请人在正规报纸上刊登遗失说明(公示1周)。 |
0 | 否 | 7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四级会审、公示、听证时间)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26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名称变更)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3709000102204 | 3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建设单位或个人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3.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证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
1.名称变更申请书(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2.集体土地再次流转合同附村委同意土地再次流转证明(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3.现状地形图(1:500或1:1000)(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4.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评价文件(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5.发改委批文(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6.原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1份);7.规划局审批的规划设计方案、工程设计方案(有新建项目)(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公示无异议)。 |
0 | 否 | 7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四级会审、公示、听证时间)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27 |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 |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 | 3709000102205 | 2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3.会议研究确定审批意见: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
1、改装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申请书(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2、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意见(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3、标有拟改装供水设施具体位置的1:500或1:1000现状地下管线地形图(纸质1份,建设单位盖章;电子版1份); 4、改装后供水设施的设计方案(纸质1份,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盖章;电子版1份); 5、报建单位出具的已征得沿线土地使用权人、其他相关权益方同意的情况说明(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6、若供水设施经过乡镇及穿越铁路、公路、河道等,须提供沿线乡镇政府及铁路、公路、河道等相关管理单位的同意意见(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
0 | 否 | 7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四级会审、公示、听证时间)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28 | 因工程建设确需拆除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 |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 | 3709000102205 | 3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3.会议研究确定审批意见: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
1、拆除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申请书(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2、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意见(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3、标有拟拆除供水设施位置的现状地形图(纸质1份,建设单位盖章;电子版1份)。 |
0 | 否 | 7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四级会审、公示、听证时间)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29 | 因工程建设确需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 |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 | 3709000102205 | 3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3.会议研究确定审批意见: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
1、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申请书(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2、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意见(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3、标有拟迁移供水设施具体位置的1:500或1:1000现状地下管线地形图(纸质1份,建设单位盖章;电子版1份); 4、迁移后供水设施的设计方案(纸质1份,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盖章;电子版1份); 5、报建单位出具的已征得沿线土地使用权人、其他相关权益方同意的情况说明(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6、若供水设施经过乡镇及穿越铁路、公路、河道等,须提供沿线乡镇政府及铁路、公路、河道等相关管理单位的同意意见(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
0 | 否 | 7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四级会审、公示、听证时间)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30 | 历史建筑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历史建筑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3709000102206 | 3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3.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证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
1.《历史建筑原址保护措施审批表》,按照情况包括利害人关系人意见、有关支持性文件、相关主管部门意见、相关研究意见等建设单位签字盖章(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2.建设单位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均为1份,纸质); 3.经市规划局审批的建设单位制定的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的保护方案、措施(原件1份,纸质); 4.被保护历史建筑的物权证明: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复印件1份(验原件),纸质); 5.市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均为1份,纸质)。 |
0 | 否 |
7个工作日 (不含专家论证、四级会审、公示、听证时间)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31 | 在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 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 3709000102207 | 3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3.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证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
1.《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表》,按照情况包括利害人关系人意见、有关支持性文件、相关主管部门意见、相关研究意见等建设单位签字盖章(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2.建设单位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均为1份,纸质); 3.经市规划局审批的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的拆除方案(原件1份,纸质); 4.拟被拆除对象的物权证明: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复印件1份(验原件),纸质); 5.市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均为1份,纸质)。 |
0 | 否 |
7个工作日 (不含专家论证、四级会审、公示、听证时间)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32 | 在历史名镇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 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 3709000102207 | 3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3.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证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
1.《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表》,按照情况包括利害人关系人意见、有关支持性文件、相关主管部门意见、相关研究意见等建设单位签字盖章(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2.建设单位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均为1份,纸质); 3.经市规划局审批的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的拆除方案(原件1份,纸质); 4.拟被拆除对象的物权证明: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复印件1份(验原件),纸质); 5.市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均为1份,纸质)。 |
0 | 否 |
7个工作日 (不含专家论证、四级会审、公示、听证时间)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33 | 在历史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 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 3709000102207 | 3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3.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证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
1.《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表》,按照情况包括利害人关系人意见、有关支持性文件、相关主管部门意见、相关研究意见等建设单位签字盖章(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2.建设单位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均为1份,纸质); 3.经市规划局审批的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的拆除方案(原件1份,纸质); 4.拟被拆除对象的物权证明: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复印件1份(验原件),纸质); 5.市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均为1份,纸质)。 |
0 | 否 |
7个工作日 (不含专家论证、四级会审、公示、听证时间)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34 | 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的审批 | 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 3709000102208 | 3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3.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证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
1.《历史建筑外部装修审批申请书》,按照情况包括利害人关系人意见、有关支持性文件、相关主管部门意见、相关研究意见等建设单位签字盖章(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2.市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均为1份,纸质); 3.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复印件1份(验原件),纸质);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均为1份,纸质); 5.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均为1份,纸质);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均为1份,纸质); 7.经市规划局审批的规划总平面及建筑装修设计方案,含日照分析报告、分层分项面积核算表等。(原件2份,纸质;电子版1份)(公示无异议)。 |
0 | 否 |
7个工作日 (不含专家论证、四级会审、公示、听证时间)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35 | 对历史建筑进行添加设施的审批 | 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 3709000102208 | 3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3.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证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
1.《历史建筑添加设施审批申请书》,按照情况包括利害人关系人意见、有关支持性文件、相关主管部门意见、相关研究意见等建设单位签字盖章(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2.市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均为1份,纸质); 3.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复印件1份(验原件),纸质);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均为1份,纸质); 5.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均为1份,纸质);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均为1份,纸质); 7.经市规划局审批的规划总平面及建筑添加设施设计方案,含日照分析报告、分层分项面积核算表等。(原件2份,纸质;电子版1份)(公示无异议)。 |
0 | 否 |
7个工作日 (不含专家论证、四级会审、公示、听证时间)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36 | 对历史建筑进行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的审批 | 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 3709000102208 | 3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3.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证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
1.《历史建筑进行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的审批申请书》,按照情况包括利害人关系人意见、有关支持性文件、相关主管部门意见、相关研究意见等建设单位签字盖章(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2.市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均为1份,纸质); 3.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复印件1份(验原件),纸质);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均为1份,纸质); 5.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均为1份,纸质);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均为1份,纸质); 7.经市规划局审批的规划总平面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的设计方案,含日照分析报告、分层分项面积核算表等。(原件2份,纸质;电子版1份)(公示无异议)。 |
0 | 否 |
7个工作日 (不含专家论证、四级会审、公示、听证时间)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37 | 对历史建筑进行改变历史建筑的使用性质的审批 | 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 3709000102208 | 3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 3.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证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
1.《历史建筑进行改变历史建筑的使用性质的审批申请书》,按照情况包括利害人关系人意见、有关支持性文件、相关主管部门意见、相关研究意见等建设单位签字盖章(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2.市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均为1份,纸质); 3.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复印件1份(验原件),纸质);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均为1份,纸质); 5.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均为1份,纸质);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均为1份,纸质); 7.经市规划局审批的规划总平面及改变历史建筑的使用性质的设计方案,含日照分析报告、分层分项面积核算表等。(原件2份,纸质;电子版1份)(公示无异议)。 |
0 | 否 |
7个工作日 (不含专家论证、四级会审、公示、听证时间)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38 | 城乡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审查 |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初审) | 3709001002201 | 3 |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人需要到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并给予办理。 |
1.加盖单位公章的带条形码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请表》,通过“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打印生成; 2.工商营业执照等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3.单位法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证明材料及工作简历; 4.专职人员应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3个月以上的缴费明细等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没有办理社保的,由单位的上级人事部门出具专业技术人员在职证明;职称评审不在本单位所在城市的人员应有原职称评审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需注明联系人及固定电话);5.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包括职称证书、学历证书、注册规划师注册证书、身份证等)。 |
0 | 否 | 7个工作日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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